【交易公告】期交所黃金類商品新增盤後交易需簽署盤後檢核表才可交易(7/2起實施)2018/06/27

◎黃金類商品納入非豁免商品:黃金類商品(黃金期<美金計價>、台幣黃金期黃金選)於107年7月2日後須簽署盤後檢核表才可交易,已留有倉位交易人於107年7月2日過後,僅可於一般交易時段平倉或持有至到期結算為止,不得新增部位或於盤後交易;交易人持有未平倉部位期間,本公司於盤後交易時段將不執行高風險帳戶通知,亦不執行代為沖銷,且交易人可能面臨無法於盤後因應價格波動而進行平倉之相關風險。
★交易布蘭特原油期貨須加簽「布蘭特原油期貨聲明書」才可交易:因現金結算使用的洲際交易所公告的布蘭特原油指數(ICE Brent Index)具有會在公告後三日內更正調整的可能〔國外期貨交易慣例〕,故需加簽此份聲明確認客戶明瞭並無異議並接受結算價調整後的帳款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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