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8月20日起國外當日沖銷交易之部位,應於當日期貨交易收盤前沖銷,若甲方要求部位留倉過夜,則必須在收盤前半小時補足原始保證金之額度,並且不接受新增當沖委託,未補足者,本公司有權利而非義務於收盤前30分鐘起將其平倉,若當日因故未完成當沖代沖銷者,則於次一營業日或該商品次一盤別開盤時,甲方權益未達所需原始保證金,乙方將於開盤後逕行處理,交易人不得異議,且權益總數如為負數,甲方須依法補足超額損失(OVER LOSS)之金額。若交易人與本公司重複對當日沖銷未沖銷部位執行沖銷動作,該重複成交部位仍歸屬交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