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上半年新制「動態價格穩定措施調整」將於6/5生效:黃金選擇權納入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為強化期貨市場價格穩定,期交所於2023年6月5日擴大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至黃金選擇權商品。逐筆撮合時段將針對黃金選擇權每一新進委託(包含限價、市價及一定範圍市價委託)逐一進行檢核,倘該筆委託為買進委託,其可能成交價格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則將該筆委託予以退單;倘該筆委託為賣出委託,其可能成交價格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下限,則將該筆委託予以退單。
特殊市況處理:期交所得放寬即時價格區間或暫停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在量化指標方面:量化指標達標時,期交所系統將自動放寬即時價格區間;質化指標:倘國內外發生天然災害、暴動、戰禍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有其他有必要調整之情事,期交所得放寬即時價格區間或暫停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詳細說明請見期交所「黃金選擇權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宣導專區」與”期交所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制度介紹”。
[提醒!!]
(一)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僅能提供一定範圍的價格穩定,交易人買賣交易時,仍應注意各類委託單功能與委託價格合理性。
(二)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盤中可能因市況放寬退單點數或因資訊異常暫停退單,交易人平時買賣交易,應留意自己委託價格合理性,不宜完全依賴本措施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