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蒐集台端個人資料,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
項次 | 告知事項 | 告知內容 |
1 | 蒐集之目的 |
1.經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及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之業務,包含期貨經紀、期貨顧問、期貨經理、期貨信託及證券交易輔助人等相關金融業務。(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 068、166、181、182)。 |
2 | 個人資料之類別 |
符合法務部公告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而與業務經營有關之個人資料之「類別」,包含但不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居留證號碼、國籍、戶籍資料、美國稅籍編號、聯絡電話、傳真號碼、通訊地址、投資等。 |
3 | 利用之期間 |
於主管機關許可業務經營之存續期間內,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
4 | 利用之地區 | 獲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及經營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之業務,其營業活動之相關地區及為達蒐集、處理及利用目的所必須使用之相關地區:包含本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與本公司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有控制關係之母公司暨其分公司或集團關係之公司、與本公司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訂有契約之機構或顧問等所在之地區、及國際傳輸個人資料需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接收者所在地。 |
5 | 利用之對象 |
1.本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與本公司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有控制關係之母公司暨其分公司或集團關係之公司、或與本公司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含共同行銷、合作推廣等)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獲主管機關許可受讓證券商全部或部分業務之受讓人。 |
6 | 利用之方式 |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所為之利用,包括但不限於:1.書面或電子2.國際傳輸等。 |
7 | 台端權利與行使方式 |
台端就本公司保有之個人資料,得向本公司要求行使下列權利: |
8 | 台端拒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 台端拒不提供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業務之必要審核與處理作業及其他相關服務,爰本公司將得拒絕受理與 台端之業務往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理與申請。 |
9 | 關於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遵循之特別告知事項 | 本公司蒐集台端個人資料的目的亦包含本公司為維護客戶整體利益所遵循國內外稅務法令、條約或國際協議的必要措施,相關個人資料的利用方式包含瞭解台端國籍與稅籍稅務資料。如台端為美國稅務居民,本公司依法必須將台端帳戶資訊揭露予國內外政府機關(包含中華民國政府及美國聯邦政府)。如台端不同意相關個人資料之使用及揭露,對台端權益之影響包含本公司依法必須將台端之帳戶列為不合作帳戶(Recalcitrant Account),針對存入不合作帳戶的特定款項,於符合國內外稅務法令或跨政府協議所定之扣繳條件時,予以扣繳百分之三十之美國扣繳稅款;如經相當期間台端仍不同意,本公司可能須關閉台端之帳戶。 |
華南金融控股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稱本集團)極重視客戶的隱私權,您的信賴是我們最珍貴的資產。提供我們珍貴的客戶合適之產品與服務(包含但不限WEB、AP、APP等各項電子軟體資訊及官方社群媒體服務),以協助客戶將其財富做最佳化的管理與運用,是我們不斷努力的目標。在尊重客戶資料的隱密性及保護您交易安全的前提下,謹遵守金融控股公司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及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範制定此保密措施以維護您資料的安全性、完整性、正確性及確保資料使用目的的合理性。
您的安心託付,是我們最重要的資產。尊重客戶的意願並確保客戶資料的安全性,是我們最重視的議題。為尊重您的隱私權,在此提供我們的各項承諾,並謝謝您對本集團的肯定與支持。
本集團擁有您的資料,係因您已是本集團旗下子公司的客戶,或參與子公司行銷活動時所提供。
子公司取得您的資料後,係依相關作業規範建檔並儲存資料庫,同時嚴格控管資料之存取,本集團經正式授權人員始得於各該公司業務範圍內蒐集、使用及保管您的資料。
為保護您的資料的隱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本集團除運用安全之軟硬體設備及機制進行客戶資料之傳輸外,並依政府相關法令及資訊管理原則,採用先進高安全性防火牆並輔以防入侵系統及全方面防毒系統保護資訊系統,防止不法侵入及惡意程式之破壞,以避免客戶資料遭到非法取得與使用。
您的資料包括基本資料、往來交易及其他相關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經過您簽訂契約或書面明示同意者外,所利用(包括但不限於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於行銷的資料不得含有姓名或地址以外的其他資料,前述資料的分類及內容如下:
為滿足您投資理財的各項需求,提供更完整、更多元的金融理財商品或服務,本集團於符合法令規範的情況下,得於特定目的內蒐集、處理,以及利用(包括但不限於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您的基本資料、往來交易及其他相關資料。
子公司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即遵循法令規定向您告知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特定目的,以及基於特定目的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並告知您提供資料與否對您權益之影響。
本集團依法僅在各該公司內部,或其委任處理營業相關第三人間進行客戶資料之交互運用及揭露,子公司間相互揭露客戶資料或交付予其他子公司時,應訂定保密協定,並維護客戶資料之機密性或限制其用途。
子公司於收受並運用您的資料時,除依該業法的委外規定辦理、基於第五條所定目的或法律規定外,不得再向其他第三人揭露該等資料。
您於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可隨時親赴、書面送達往來公司旗下分支據點或來電通知往來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更改及修正您的資料,以維護其正確性及可靠性。
您可依法向往來公司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若您不願意再收到有關(共同)行銷的業務活動訊息,可逕以書面送達、親赴您往來公司旗下分支據點填寫聲明書,或來電通知您往來公司客戶服務中心。
往來公司於收到您停止使用資料的通知並確認您的身份後將立即受理,於系統及作業合理期間內通知各子公司、部門、產品線及各委外單位的行銷人員停止相互使用您的資料,並將配合修正電腦控管系統。
此保密措施若因社會環境及法令變遷而修改,本集團將儘速更新,並透過公司網頁或於營業處所內明顯位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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